
5月7日,網友在微博上發布消息稱,自己母親被廣東省肇慶市廣寧縣交警隊長梁某淦兒子梁某勇酒駕撞倒,當場昏迷。肇事者是交警隊長兒子,接官方最新回應,目前交警隊長兒子肇事已刑拘。那具體情況是怎樣的呢?會怎么處理呢?
一、交警隊長兒子肇事已刑拘具體情況是怎樣的?會怎么處理?
5月18日,廣東肇慶市委辦公室針對網傳廣寧縣梁某勇交通肇事案有關問題發布肇慶市聯合調查組的相關情況通報。
通報稱,針對網傳廣寧縣梁某勇交通肇事案有關問題,肇慶市紀委監委、市檢察院、市公安局等相關部門此前已成立聯合調查組進駐廣寧縣開展調查工作,F初步查明,梁某勇涉嫌酒后駕駛肇事逃逸,已依法對其實施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徹查中。聯合調查組將繼續堅持實事求是、依法依規的原則,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堅決徹查、一查到底,決不姑息,堅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二、交警隊長兒子肇事事件詳情始末
5月7日,網友@梁釗輝5402216762 在微博上發布消息稱,自己母親被廣東省肇慶市廣寧縣交警隊長梁某淦兒子梁某勇酒駕撞倒,當場昏迷。梁某勇當即逃逸,導致梁釗輝的母親沒有得到及時救治,造成腦部大量出血。
據傷者家屬梁釗輝介紹,2019年1月11日晚,其母親程某群被廣寧縣交警隊長梁某淦兒子梁某勇酒駕撞倒,當場昏迷。程某群身上多處骨折和粉碎性骨折,被送到廣州市華僑醫院搶救,做了三次開顱手術和多次血腫清除術。
一年多來,其母親從華僑醫院到中山醫科大學醫院等六家醫院醫治,因多次腦部手術對腦神經的嚴重損害,造成手術后的后遺癥癲癇,發生過無數次搶救。2020年四月份因為感染引起系列并發癥,5月3日搶救無效離世。
梁釗輝認為,梁某勇屬于酒駕逃逸,廣寧交警對其進行傳訊筆錄后不作任何處理馬上放其回家,2019年12月廣寧縣檢察院在其母親沒有開出諒解書的情況下發出不起訴確認函,他在申訴期間向廣寧縣檢察院提交申訴狀被退回。
就其微博反映的情況,5月10日,肇慶市廣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通過“竹鄉廣寧”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了“廣寧縣梁某勇交通肇事案情況通報”。
針對近日網絡流傳的“廣寧縣梁某勇駕車肇事逃逸”帖文,廣寧縣相關部門經核查,梁某勇(廣寧縣公安交警大隊綜合中隊長兒子)于2019年1月11日20時許駕車與橫過馬路的行人程某群發生碰撞后駕車逃逸。警方經連夜追查,次日上午找到肇事者,并進行酒精檢測,結果酒精含量為0mg/100mL。
公安機關經調查作出事故認定,梁某勇因肇事逃逸承擔事故全部責任。經傷情鑒定,程某群為重傷一級,廣寧縣公安局以梁某勇涉嫌交通肇事罪立案偵查后移送廣寧縣檢察院審查起訴。廣寧縣檢察院經審查認為,梁某勇實施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的行為,但鑒于其認罪認罰,有坦白情節,事后能積極賠償被害人的醫療費用等,獲得被害人丈夫諒解并出具諒解書,依照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之規定,作出不起訴決定。2020年5月3日,程某群因白血病惡化死亡。
5月10日上午,記者從廣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獲悉,因梁某勇父親為處理此次交通肇事逃逸案的交警大隊公職人員,針對質疑,目前當地政府已組織成立由縣紀委、縣司法局等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調查此事。
然而,該通報并未解答網友和程某群家屬的疑惑,有網友對比肇慶市廣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的通報和此前的交通事故認定書發現矛盾點。
比如,在分析肇事者過錯時,交通事故認定書未提到是否進行酒精檢測,而通報中卻說明了酒精檢測結果是酒精含量0mg/100ml。程某群的家屬也表示對當時是否進行了酒精檢測存疑。此外,也有網友質疑肇事者被傳喚到案的時間。
而曝光此事件的梁釗輝10日也發微博稱,自己的母親不是死于白血病。程某群的姐姐陳敏菁表示,梁某勇事發8個月后才被刑拘、首次司法鑒定程某群傷情為“輕傷一級”,后經受害方要求,重新鑒定為“重傷一級”,家屬寫下諒解書另有原因。
對于程某群的死因,陳敏菁稱,妹妹出車禍第一次手術后流血較多、血小板降低,疑為“慢粒白血病”。2019年2月,他們按照醫院要求做了腫瘤篩查,但沒有發現白血病。
網友@梁釗輝5402216762 提供的由暨南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分別于2019年1月25日和2月3日出具的循環腫瘤細胞(CTC)檢測結果單顯示,程某群的血液中未發現異常,無腫瘤細胞進入血液循環。
陳敏菁稱,直到今年4月,因為治療過程中出現了感染,程某群“不斷發燒”,到華僑醫院治療,診斷發現為急性白血病,而此時程某群的舊傷也未治愈,直到5月3日去世。
陳敏菁還稱,因拖欠醫院醫療費,尚未拿到院方的死亡診斷,她無法提供。
事發8個月才被刑拘?鑒定結果也曾輕傷改重傷
根據梁釗輝出示的由廣寧縣人民檢察院2019年12月4日出具的“不起訴決定書”顯示,2019年9月22日,梁某勇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廣寧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26日被取保候審。
梁某勇2019年1月11日肇事逃逸,2019年9月22日才被刑事拘留,為何中間隔了8個月之久?對此,廣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對接媒體的工作人員5月10日稱,一是事發后為了方便肇事者去籌錢醫治傷者,二是等傷情的司法鑒定結果出來,綜合考量后警方采取刑拘。
對于傷情的司法鑒定結果,陳敏菁表示首次司法鑒定程某群傷情為“輕傷一級”,后經受害方要求,重新鑒定為“重傷一級”。這一結果被梁家和程家兩方及警方認可,警方重新開出了鑒定意見通知書。
2019年8月,警方第一次認定程某群為“輕傷一級”
2019年9月12日,警方重新認定程某群為“重傷一級”
對此,上述廣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工作人員稱,初次作出的“輕傷一級”鑒定是否存在違紀違法問題,聯合調查組會查明情況。
家屬稱寫下諒解書另有原因?
2019年9月,程某群的家屬簽署了諒解書,這也成為此后檢方不予起訴梁某勇的重要依據。
對于簽下諒解書的動機,陳敏菁解釋為程某群的丈夫未經妹妹授權,為了讓梁家繼續墊補24萬元的醫療費,才“被迫”寫下。就此,前述廣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該情況調查組也會通過調查給家屬和公眾一個交代。
投稿:請發郵箱 ruomao#hotmail.com (#換成@)
刪稿:本站內容部分為會員轉載,如需要刪除請發至編輯郵箱處理!
建議:本站是養生門戶網,分享的產品大多是食品為主,不能代替藥物。有一定的調理作用,但不保證每個人食用后有同樣的效果。分享的案例均轉自互聯網,如您有大病,建議您去看醫生!我們理念是當下就要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