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消費者報長春訊(記者李洪濤)12月2日,記者從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獲悉,該廳在一天的時間內,連發兩期不合格食品的通告,共通報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涉及調味品、酒類、食用農產品、蔬菜制品等多個品類。兩期抽檢樣品中,合格樣品1797批次(含62批次保健食品),不合格樣品11批次。
通化市東昌區多元干調店銷售的標稱通化市通元醋廠生產的陳醋(420mL/瓶、老卞商標、生產日期2019-09-17),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通化市東昌區銘宇調味品商行銷售的標稱通化市通元醋廠生產的陳醋(420mL/瓶、老卞商標、生產日期2019-08-27),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九臺區城西好又多連鎖超市銷售的標稱吉林省東北王酒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九臺貢酒(500ml/瓶、吉九及圖形商標),經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檢驗,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公主嶺市張澤華蔬菜攤床銷售的標稱李孩蔬菜攤床為進貨來源的綠豆芽(散裝稱重),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公主嶺市文晶蔬菜攤床銷售的標稱農貿市場李孩蔬菜攤床為進貨來源的綠豆芽(散裝稱重),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洮南市草根兒便利店玫瑰園分店銷售的標稱洮南鳳東豆芽為進貨來源的綠豆芽(散裝稱重),亞硫酸鹽(以SO2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公主嶺市范家屯鎮興泰商廈張大芹蔬菜攤床銷售的標稱小田蔬菜批發經銷處為進貨來源的綠豆芽(散裝稱重),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松原市寧江區雙輝生鮮超市銷售的標稱王鳳霞為進貨來源的綠豆芽(散裝稱重),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德惠市勝利街明天海鮮加工坊銷售的標稱水潤發海鮮批發為進貨來源的小青蝦(散裝稱重),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吉林市豐滿區西紅市超市銷售的標稱沈陽市純卿食品廠生產的泡椒黃瓜(醬腌菜)(240克/袋、須彌山商標),阿斯巴甜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標稱吉林珈裕紅葡萄酒有限公司生產的冰山葡萄酒(750ml/瓶、酒精度:11.5%vol、珈裕紅商標),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已通報各地市場(食品)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白城、松原、公主嶺市市場(食品)監管部門已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吉林、松原、公主嶺市市場(食品)監管部門已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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